非小细胞肺癌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1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 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为18~65岁(包括18岁和65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单一性别比例 不低于三分之一; 3 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8.0~28.0 kg/m2范 围内(包括临界值); 4 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 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5 筛选期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胸部X 片检查,经研究医生判定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6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未来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 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7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者。 1 对阿法替尼、替尼类药物或研究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3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 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 等系统疾病者;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 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6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7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8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 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超出正常值范围); 9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10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 天内口服任何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 12 给药前2周内口服任何处方药、中草药、非处方药和维生素者; 13 给药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 产品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 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7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18 给药前48小时内食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和/或黄嘌呤饮 食、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 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9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1 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