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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新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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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广泛期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继一线含铂化疗后以 Rovalpituzumab Tesirine 作维持治疗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3期研究
发布时间:2025-03-01 15: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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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症

小细胞肺癌

试验目的

一项广泛期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继一线含铂化疗后以 Rovalpituzumab Tesirine 作维持治疗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3期研究(MERU)    


报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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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1    开始任何筛选或特定研究程序前,受试者必须自愿签署独立伦理委员会(IEC)/机构审查委员会(IRB)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标明日期,同时受试者愿意并且符合方案规定的各项指标。    

2    受试者必须年满18岁。    

3    完成4个疗程的一线含铂化疗(顺铂或卡铂联合伊立替康或依托泊苷)后具有持续临床获益(1.1 版RECIST定义的SD、PR 或CR)且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广泛期SCLC。    

4    开始一线含铂化疗前有CNS转移史的受试者必须接受过明确性局部治疗,并且有记录证明随机入组前28天内的CNS疾病状态稳定或改善(基于脑成像结果),正在接受或未接受稳定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    

5    最后一个含铂化疗疗程用药日期与随机入组日期至少相隔3周,但不超过9周。    

6    可获得能够存档的或代表性肿瘤材料以进行DLL3表达评估。    

7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8    随机入组前,任何有临床意义的毒性(不包括脱发)均恢复至≤1级。    

9    受试者的骨髓、肾肝功能必须合格,如下所示: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000/μL;b. 血小板计数≥ 75,000/μLc. 血红蛋白≥ 8.0 g/dLd. 血清总胆红素≤ 1.5 × 正常值上限(ULN)或≤ 3 × ULN(对于Gilbert 综合症受试者);e.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 × ULN(如果有恶性疾病肝脏受累证据,则≤5 × ULN);f. 肌酐清除率≥ 30 mL/min(使用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g. 白蛋白≥ 3 g/dL    



排除标准

1    第3-5项入选标准中不包含的因为本研究的目标疾病而既往接受任何全身化疗、小分子抑制剂、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其他单克隆抗体、抗体-药物偶联物、放射免疫偶联物、T细胞或其他细胞治疗或生物治疗或任何其他抗癌治疗。    

2    一线化疗末次给药后进行任何疾病靶向放疗(除外PCI或预先计划的针对开始一线治疗前存在的非进展性CNS 转移进行的放疗)。    

3    包括筛选期实验室异常检验结果在内提示的任何重大医学病症,在研究者或申办者看来这些病症可能将受试者置于研究带来的过度风险下。    

4    随机入组前6个月内记录有以下病史:脑血管事件、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心脏症状符合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III-IV 级的心力衰竭。    

5    存在有记录的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病史。    

6    随机入组前4周内存在2 级或以上胸腔或心包积液,或者更早前存在需要持续进行心包穿刺或胸腔穿刺的复发性2级或以上胸腔或心包积液既往病史。    

7    随机入组前2周内发生严重感染,包括任何3级或以上(根据4.0版NCICTCAE评价)的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    

8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者她计划将在研究过程中或末次给予盲态试验药物后约6个月内怀孕。    

9    男性受试者计划在研究过程中或末次给予盲态试验药物后约6个月内使其配偶怀孕或捐献精子。    

10    随机入组前1周内接受>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皮质类固醇全身治疗。    

11    入组研究前2年内存在非SCLC的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史,可治愈的原位癌除外。    

12    既往暴露于含吡咯开苯并吖庚三烯(PBD)或吲哚啉-苯二氮?类的药物,之前参与过Rovalpituzumab Tesirine 临床试验,或已知对Rovalpituzumab Tesirine或药物制剂中所含辅料过敏或存在其他禁忌使用的情况。    

13    已知对从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中生产的生物制品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