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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新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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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每日口服一次HS-10296对于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
发布时间:2024-09-21 1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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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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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症

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目的

评价HS-10296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研究


报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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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1    在患者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的程序、取样和分析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果病人拒绝参加自愿性的探索和/或遗传方面的研究,患者不会受到处罚或丧失利益,不影响患者参与研究的其他部分。    

2    年龄在18岁或18岁以上。    

3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    

4    既往接受EGFR TKI连续治疗(如吉非替尼或厄洛替尼)并出现影像学记录的疾病进展。此外,患者可以接受其他的抗肿瘤治疗。    

5    已证实的与EGFR TKI敏感性相关的EGFR 突变(包括G719X,外显子19 缺失,L858R,L861Q)或者根据Jackman标准,患者必须从既往接受EGFR TKI连续治疗中临床获益。    

6    剂量扩展和延伸阶段,确认T790M突变阳性。    

7    WHO的功能状态评分为0-1并且在之前2周没有恶化,最小预期寿命为12周。    

8    患者至少有1个肿瘤病灶既往未经过照射,也没有在筛选期接受过组织活检,并且在基线时可以准确测量,基线期最长径≥10 mm(如果是淋巴结,要求短轴≥15 mm)。    

9    育龄女性在研究过程中需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在筛选阶段、研究阶段和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不应该哺乳。开始给药前,妊娠试验为阴性,或者判定没有妊娠风险。    

10    男性患者应该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11    对于剂量扩展期配对活检研究的患者,在治疗时存在至少1个适用于多次活检的非靶病灶。    

12    如果患者参加可选的遗传学研究,患者必须签署遗传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a. 从既往的EGFR TKI(例如:厄洛替尼,吉非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到本次研究首次给药时间间隔在8天内或5倍半衰期内(取时间长者)。如果由于时间安排或PK特性没有达到足够的洗脱期,由申办方翰森和研究者基于已知的持续时间和药物相关不良事件的可逆性时间商定替代的洗脱期。 b. 既往或目前接受三代EGFR TKsI治疗的(仅适于扩展和延伸组)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为了治疗晚期NSCLC(包括先前治疗方案或临床研究),患者曾经使用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实验性药物或其他抗癌药物。 c.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曾使用过细胞色素P450(CYP)3A4强抑制剂、诱导剂或为CYP3A4敏感底物的窄治疗窗药物。 d.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患者曾接受重大手术(不包括血管通路建立)。 f.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者大面积放疗。    

2    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NSCLC患者。符合本研究入选条件的患者必须已接受过EGFR TKI治疗并出现疾病进展。    

3    在开始研究治疗时,有>CTCAE 1级的未缓解的既往治疗遗留毒性。脱发和既往铂类治疗引起的2级神经毒性除外。    

4    脊髓压迫或脑转移,除非无症状,病情稳定,并且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至少4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    

5    有任何严重或不受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证据,包括不受控制的高血压或活动性易出血体质。在研究者看来,患者不适合参与试验或者会影响患者对方案的依从性,例如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不需要排查慢性疾病。    

6    符合以下任何一心脏标准: a. 静息状态下的3次心电图(ECGs)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 470 ms,应用Fridericia公式进行QT间期校正 (QTcF)。 b. 静息ECG提示存在各种有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EKG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PR间期> 250 ms)。 c. 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40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d. 左室射血分数(LVEF) ≤?40%。    

7    间质性肺病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有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8    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下列实验室值标准: -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 L。 - 血小板计数<100×109 / L。 - 血红蛋白<90 g/L(<9 g/dL)。 - 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5×正常上限(ULN);如果有肝转移, > 5×ULN。 - 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天冬氨酸转氨酶> 2.5×ULN;如果有肝转移, > 5×ULN。 - 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总胆红素> 1.5×ULN;或存在Gilbert综合征(未结合的高胆红素血症)或肝转移> 3×ULN。 - 肌酐> 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通过Cockcroft – Gault公式计算); 仅当肌酐> 1.5×ULN时才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9    难治性恶心,呕吐或慢性胃肠道疾病,不能吞咽研究药物或曾接受大范围肠切除术,可能影响HS-10296的充分吸收。    

10    对HS-10296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或对与HS-10296化学结构类似或10296同类别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11    哺乳期或者筛选随访时血或尿妊娠试验结果阳性的女性。    

12    参与该研究计划和执行的人员。    

13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可能对研究的程序,限制和要求依从性不佳,不适合入组的。    

14    研究者认为任何危及患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疾病或状况。    

15    探索性遗传研究的排除标准: 曾经接受同种异体骨髓移植;在遗传样品采集之前的120天内接受过未去白细胞的全血输注。    

16    任何严重或者未控制的眼部病变,依医生判断可能增加患者的安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