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评估BPI-7711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开放、单臂I期研究 1 在进行任何与本研究相关的治疗,采样及分析前,已取得受试者签名并注明日期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 男性或者女性,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75周岁。 3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已不适合开展根治性手术或放疗。 4 体力状况 ECOG评分(PS)0-1分,而且入组前2周内无恶化。预期生存不少于12周。 5 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如果受试者只有1个可测量病灶,作为基线的CT检测须在活检前或者活检后至少14天后进行。既往放疗过的病灶只有明显进展后才可以作为活检病灶,放疗过的病灶和脑转移灶,不作为靶病灶。 6 入组前有检测报告确认肿瘤具有与EGFR-TKI治疗敏感的EGFR阳性基因突变(包括G719X、外显子19缺失、L858R、L861Q等)。 7 剂量递增组和剂量扩展组:最近一次EGFR-TKI治疗后影像学检查明确疾病进展后采集的活检、血浆或细胞学样本,经中心实验室检查确认T790M阳性。当血浆样本检测T790M阴性时,需要受试者提供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肿瘤组织块或5张4-5μm厚未染色切片,或同意研究者进行肿瘤组织活检,复核T790M突变状态。 8 能够吞咽服用口服药物。 9 有生育可能女性受试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应在非哺乳期并在治疗开始前妊娠试验为阴性。或证明女性受试者无怀孕可能。 10 男性受试患者愿意使用隔离式避孕措施。 11 除了脱发和稳定的2级以下外周神经毒性外,入组前既往治疗相关的任何临床毒性必须恢复到基线或1级。 1 I期试验:在本试验第一次给药前8天内(约5倍半衰期时间)使用过第一/二代EGFR-TKI(例如埃克替尼、吉非替尼、厄洛替尼、阿法替尼、达克替尼等)抗肿瘤药物治疗。IIa期试验:既往已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者复发转移的治疗。 2 既往接受过针对T790M基因突变的药物治疗,或参加过此类药物的临床试验,如AZD9291、CO-1686等第三代EGFR-TKI药物。 3 在本试验第一次给药前14天内在先前针对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或临床试验中使用过任何的细胞毒性化疗药物,研究性药物或其他抗癌药物治疗。 4 既往患间质性肺病、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任何具临床证据的活动性间质性肺病。 5 已知的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控制良好的乙型肝炎等可考虑入组本实验,同时可以予以抗病毒治疗。 6 患者还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且目前仍在接受治疗,或最近5年内有复发或伴发的其他恶性肿瘤不能入组。原位宫颈癌根治治疗、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浅表性膀胱肿瘤(非侵袭性肿瘤)、或原位癌经过根治治疗后3年无复发,无相关治疗的可以考虑入组。 7 在开始服用研究药物第1天前,距重大手术≤ 4周或小手术≤ 2周。 8 任何不稳定或可能危及病人的安全及可能影响受试者遵守本研究要求的因素。